服务承诺 一、本公司产品均保用五年,即从产品交付日起五年内,由于产品本身质量原因导致的任何损坏,本公司负责维修;无法维修的,给予调换。但以下情况不属保用范围: 1、 用户的产品并非从本公司或经本公司授权的代理商处直接购买 2、 由于非本公司人员运送、安装、维修或翻新造成的损毁 3、 由于使用不当或其它原因导致的人为损坏 4、 因木材或皮革色泽、纹理、质感不同而造成的差异 5、 因油漆、喷塑、染色等工艺造成的正常色差 6、 使用中产生的正常损耗,例如家具表面的正常磨损、海绵类家具经使用后的正常变形和包布类家具的正常褪色等 7、 应用户要求而加装的零配件,例如电器、文具、装饰品等 二、当产品发生任何损坏时,用户应保留并出示损坏的产品或零部件,以便作为鉴定产品质量问题的证据。若用户无法出示损坏的产品或零部件时,本公司有权视情作出不予保修的决定而改为收费维修。 三、本公司对用户实行售后一月回访制, 同时每年定期回访,发现问题,及时处理。 四、本公司也提供以下收费服务,收取的费用依据所需材料费、人工费和交通运输费等在提供服务前与用户另行约定。 1、保用期后的维修服务 2、保用期内人为损坏的维修服务 3、产品搬迁服务 4、产品清洁服务 注:由于产品污浊情况不同,本公司并不能保证该项服务的效果 5、产品翻新服务 注:由于产品品种、结构或用材不同,本公司并不能对所有产品提供该项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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